有時作者藉著時事新聞來探討「禮儀」方面的課題,覺得讓讀者比較能夠印象深刻與明瞭其中的奧妙。今年欣逢中華民國百年建國,在光輝的十月中,這幾天又有了個牽涉「國際禮儀」的新聞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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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美青穿同套禮服 時尚圈:有失國際禮儀
資料來源:【聯合報╱記者顏甫珉/台北報導】2011.10.11
真是好極了!國內所謂的「時尚專家」何時又懂得「國際禮儀」起來?評語包括了「略顯寒酸」、「有失國際禮儀」、「略顯不尊重」…,作者我學識淺薄,倒想請教這些「時尚專家」,這是從哪裡來的「國際禮儀」?又怎麼定義「國際禮儀」?或者直接問道:這是哪門子的「國際禮儀」?
作者個人有時接受邀約演講,對於初階的禮儀課程,總是不忘先為聽眾講解何謂「禮儀」,以及為所謂的「禮儀」簡單分類,而「國際禮儀」僅為「禮儀學」中的一項而已,其實,禮不禮儀,有時跟「國際」沒有絕對關係,最基本的是人際間互動的「尊重原則」與「表達共識」而已。對於「服裝穿著禮儀」,簡單來講,只要符合「T.O.P」原則就是符合禮儀要求,什麼是「T.O.P」原則?我再為讀者解說與複習一下:
1、T(Timing):時間、季節或時令。要根據氣候季節與氣溫來選擇衣著的質料與顏色搭配。
2、O(Occasion):場合或時機。什麼場合就穿什麼衣服,例如在白天上班時所穿的服裝,就與晚上有正式的邀宴時的穿著有所不同,通常晚宴時就必須更為正式。總而言之,不同的場合有其不同的服裝穿著。
3、P(Position):地位、身份或職位。對於服裝的穿著,必須斟酌自己本身的身份與職位。
如果用上面的衡量原則,來看總統夫人周女士在國慶場合的穿著:由吳季剛設計的禮服,先不講「TOP」原則,品味剪裁自屬上乘。再看時間季節(Timing)穿著符合時令,禮服也符合隆重的場合(Occasion),就總統夫人的地位來說,穿著名家設計的禮服亦是符合身份與地位。既然總統夫人穿著已符合「穿著禮儀」,那麼一些「時尚專家」又怎說不符合「國際禮儀」呢?
● 時尚、流行≠國際禮儀
我想,這些時尚專家、流行教父教母,恐怕不太懂什麼才是「國際禮儀」的真正意義!重點在於他們的觀念一部份認為追尋時尚、流行才是「禮儀」,其實,「穿衣不重複」只是「流行」、「時尚」圈圈裡的「潛規則」而已,或許穿舊衣不符合穿衣流行的「哲學」;另外「穿衣時尚」的共識,也要求同場合可別與他人「撞衫」(穿同款式、同顏色的服裝),特別是對於女性的服裝更是如此。或許周女士的穿衣方式不符「時尚」原則,但可別拿「國際禮儀」來當成批評的理由,就好像男士在正式場合,通用以穿西服為主流,而西服樣式能有多少變化?只要符合「T.O.P」原則,就已經滿足基本的禮儀要件,「專家」的「時尚」,可不是世界通行的「禮儀」,如果我們真的按照流行專家、時尚服裝設計師的觀念與想法去遵守,那麼買的衣服不就成了「免洗餐具」,見光一次之後就不敢再穿?不過揣度時尚界的思維,假設大家都穿「舊衣」,那麼恐怕他們都要失業了!也難怪他們異口同聲的搖頭不同意。
● 前衛、趕流行、≠國際禮儀
有人問到:時尚與禮儀之間關係如何?我回答:「禮儀」是基本的「尊重態度」,
「流行時尚」是「個人風格」;「穿著禮儀」是符合該具備的「身份地位」、「時機場合」,重點是讓人覺得你重視主人與出席的場所,要讓人覺得「舒適」與「重視」,假設只是一昧的走在流行的尖端、甚至表現前衛,而在某個場合讓人覺得「突兀」,反而是一種「失禮」的表現。
這個新聞話題,其實在報端也引起一些迴響,也有讀者投書不認同一些「時尚專家」的想法與批評。有一篇投書論點我頗贊同:美的事物重複也還是美,就好像美術館裡的名畫,一看再看也不厭倦。我想,就算林志玲穿同樣衣服出現,我還是一樣目不轉睛(雖然她不太可能穿同樣衣服出現),所以重點不在衣服新舊與否,我只想說:你的「時尚觀念」,不是所謂的「國際禮儀」!
所以,時尚教主與流行專家們:別搬「國際禮儀」當藉口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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