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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謂禮儀番外篇:稱呼「女士」還是「小姐」? 

  知書也達禮~禮賓工作會客室  

這兩天作者在核閱同仁送來的一份賓客的名單時,將其中一位女性的稱謂,從「女士」改為「小姐」,因為我知道這位賓客應該只有20多歲,稱呼「小姐」較為妥適。同事就問:稱呼「女士」還是「小姐」,有什麼標準? 

大哉問!禮儀工作中,有時不單是討論深究較為高階深奧的理論與實務,其實從一般簡單的事務中,甚至是從不曾懷疑過、或是本來就當成理所當然的事情,其實有著值得探尋研究的空間與道理。 

就一般禮儀通則來說,如果不知道對方的「職稱」或「頭銜」,對男性可稱呼為「先生」(Mr.),而對於女性如不知婚姻狀況者,則可稱為「女士」(Ms. 或Ms),至於未婚女性通稱小姐(Miss)即可,以上也是禮儀書籍上制式的說明。 

從上面的「通則」再進一步考究的話,很明顯的,這是從西方的稱謂禮儀原則移植到中方而來,也就是說,稱呼「女士」或「小姐」是從「婚姻狀況」來判別,但從禮賓實務上來看,當收到來賓的名單,女賓可能出現的情況:

 

一、        僅為個人,未註明婚姻狀況 

這是絕大部分的情形,因為對方沒必要也不太可能表明自己是否結婚。

在這種情形之下,如果是在西方社會或者是我們接待國外賓客,稱呼則會使用Ms 或 Ms.,中文就直接翻譯成「女士」。

 

二、        夫妻同為賓客。 

這時對女性則有習慣以丈夫為主體。例如使用Mrs 或是Mrs.,中文則直接翻譯為某某太太夫人;如果對此女性更為尊崇(位階高者),甚至可稱呼為Madam,即為「夫人」(Madam也可,附註一點:在嚴謹的官方使用上會更加斟酌用字遣詞,此Madam另有「鴇母」之意,因此就不太使用此字,而且,在外交用字上還是蘊含者法文遺風,Madame這個法文字就顯得正式許多)。有時,也會遇到外賓妻子不願以某某夫人的稱謂被他人稱呼,此時就以「女士」(Ms)稱之,觀察應為為妻者仍希望在公開場合上有其獨立之社交或商務上的地位。  

     ◎ 中西方對「女士」用法觀念上的差異 

在這裡先請教讀者:在國內的公開場合,您是如何決定稱呼女性「小姐」還是「女士」,應該還是以「年紀」當作參考吧?所以,在我們的社會中,對女性稱呼「女士」與否,是否跟西方社會一樣,是以「婚姻狀況」來做判別?我想,恐怕不是!至少在華人社會,通常是對一定年紀以上的女性,才會使用「女士」的稱呼,年輕女性被人稱呼「女士」,恐怕會遭白眼也說不定。由此可見,在我們的社會對女性稱呼「小姐」還是「女士」,觀念主要在對於「年紀」的主觀認知,這就與西方稱謂禮儀上以「婚姻狀況」為標準有著很大的不同。如果從「心理學」與「人際關係」的角度來看,女性總是希望被人認為「年輕」,所以實際在口語溝通的稱謂上,稱呼「小姐」對年輕女性來說是符合實情的敬稱,就算對「熟齡」女性而言,在心理上反而有一種「升格」的榮譽感,在面對面的交際往來與禮賓接待實務上,只要見到對方並非明顯是上年紀的女性,有時40多歲女性依然保養的很好,口語上稱呼「小姐」也是一種肯定,不是嗎?

 

    當然,如果在書面文件上,特別是正式公文等文件,公務禮儀上上還是須稱呼「女士」為佳(公文上如不知來文者性別,則一律稱「君」)。

 

     ◎ 兩岸對「小姐」用法觀念上的差異 

本部落格曾經就海峽兩岸稱謂上的差異專文討論過,請見: 

《兩岸稱呼大不同》 

 兩岸對於語詞的使用的差異,近日中華文化總會藉由製作「中華語文知識庫」,透過兩岸用語對照與整理,來增加彼此的溝通。其中詞彙的差異,可以分為「同詞異義」以及「同義異詞」兩種情況,就本文討論「小姐」的稱呼,就是屬於「同詞異義」的情況,說明白一點,就是對於「小姐」的稱呼,臺灣對於年輕女性的敬稱就是稱呼為某某小姐,反而中國大陸位於「小姐」稱呼的使用,特別在內陸地區,就要特別注意了!「小姐」,通常指的是在特種行業工作的女子,當然在沿海地區、大城市或台商多的區域,對於稱年輕女性「小姐」的用法或許較能接受也見怪不怪,臺灣人在各種場合稱呼年輕女性「小姐」習以為常,就連稱呼餐廳年輕服務生都客氣的稱「小姐」,但在中國大陸,對於女性服務生稱「服務員」、火車裡的工作人員為「乘務員」則較為妥當。

 

◎從對「小姐」用法的排斥,論現代西方社會對女權的重視

 

讀者從上文可以知道稱謂上使用「女士」還是「小姐」的判定,是以「婚姻狀況」來決定的,如果跟男士的稱呼來比較,不論男性結婚與否,如果不以職稱(或者是不知職稱)都是用「先生」(即Mr. Mr),也就是如此的稱謂不會透露個人的隱私訊息;反而是女性對於稱謂會因「小姐」(Miss)的使用,而透露出個人的未婚狀況,對於當今男女性的平權思想來說,的確有待斟酌的空間。

 

就在今年(2012年)2月間,曾經有媒體報導,法國政府往後的公文書即正式文件,不得使用「小姐」Mademoiselle),之後一律以「女士」(Madame)取代,理由是因為女性的婚姻狀況不須跟外人交代或透露,至少在正式與官方的文書裡,沒有必要因為被稱呼「小姐」還透露出已婚與否,法文對男女的稱謂就跟英文一樣,男性就沒有這種疑慮,不管已婚或未婚,都稱為「先生Monsieur)」,女性使用「小姐」則產生了問題,從稱謂中居然發生「男女平權」的爭議,嚴重一點來說,女權人士還進一步指稱使用「小姐」具有性別歧視意涵,因為有人稱:「Mademoiselle一字源自於『oiselle』,有『處女』或『笨蛋』的意思」,此外也再度提到女性因為使用Mademoiselle,等於到哪裡都要告訴別人女性婚姻狀況,而男人就不用。 

從上面法國的例子,透露出兩點訊息:一是西方對「小姐」稱呼的議題,居然可以上至女權與平等,可見「稱謂禮儀」學問大哉!不是嗎?其次是「禮儀」總是會隨著時代的演進而不斷的「修正」、「調整」或「簡化」,學習禮儀實在不能墨守成規,還要隨時注意到當今世界的主流脈動,這的確是一門活用的學問。 

所以,到底稱呼女性「女士」還是「小姐」,這可沒有標準答案,就要看你身處何地Where、面對何人Who),還有預想對方是如何的感受(What & How)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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