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臺中市政府明令禁止公務員禁穿短褲拖鞋說起~
談「公務員的形象塑造與管理」的一些課題
(作者:梁睿呈 知書也達禮~禮賓工作會客室 )
有時藉者時事新聞來探討「禮儀」方面的課題,常常發現總是無獨有偶,繼上次聊過中部某大學在學校門口「取締」穿拖鞋的學生,不但登記違規還要上「禮儀課」,這幾天又有了個服裝禮儀的新聞話題:
台中市府人事處明令 禁穿短褲拖鞋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1-07-06)
市府要求服裝儀容要端莊….市府高層表示,這是因為有人穿著不適宜的服裝辦公,被民眾投訴「公務員不像公務員」,而人事處辦公務員訓練,真的就有年輕妹妹穿著快要「露股溝」的短褲及拖鞋要來上課,被人事單位「請回家換衣服」,由於過去中市府就明訂辦公紀律要點「穿著或打扮不適宜辦公場所」,現在更加明確:「辦公時間內服裝儀容力求端莊合宜,不得穿著拖鞋及短褲。」(下略)
在臺中市政府通令之後,人們的反應總是如出一轍。上次學校不准大學生穿拖鞋進校園,網路上掀起了一陣論戰,有的人認為學校管太多,這次箭頭指向了「公務員」,同樣也有人認為市府管太多,而且還說有些裙子比褲子還短,為何不禁短裙?還有人說天氣熱,短褲涼鞋或拖鞋才涼爽舒適…
各位讀者,在您聽過許多人意見表達後,您的想法是什麼?
當然,一項公共議題如果淪為各說各話,恐怕就沒有討論的空間,若想要講出一個道理與整理出一項適切的原則,就必須以「理性」與「借鏡」來分析。請大家想想看:市府對所屬公務員服裝的要求,是在哪一個場合?沒錯,就是在辦公室與接觸民眾的場域,既然是以從事「公務」甚至是提供「政府服務」的場所,就是必須適用「商務禮儀」的規範,這是與自己個人的社交往來有很大的區別。如果是個人交往場合的應對進退規範,那便是「社交禮儀」的範疇,說明白一點,在個人的社交生活,個人有很大的自主權力,也就是說,個人想要如何形塑或突顯自我的形象,自己就可決定,外界對自己的觀感也是自己承擔與負責後果。可是在另一方面,假設你是在辦公場合執行勤務,你可是代表公司執行業務的人,如果是公務員,那便是代表「政府」執行公權力,不但有所一定的職掌,也是代表著機關與單位的形象,說實在話,個人外在形象一定會有所限制與規定,這便是「商務禮儀」在形象上規範的精神所在。所以,簡單的來說,公務員在公務場所穿著,怎能有恣意發揮的空間?如報導的內容來說,有人辯稱:現在倡導「節能減碳」,如此不是開環保倒車?有人說:如果有香港腳,穿拖鞋比較透氣衛生…。其實,適當合宜的穿著與「節能減碳」根本毫無衝突,目前在公商務界因應節能減碳的趨勢,主要是脫下西裝外套、不打領帶,以及選用透氣舒適與淺色系的服裝為方向(日本公務界稱之為Cool Biz)。換句話說,在公商務的穿著禮儀,已經對於包的不透風、厚重且不舒適的服裝「習尚」適度放寬,事實上朝向「時尚便服」(Smart casual,或稱Business casual)的趨勢,但男士還是以西褲與短袖襯衫、女士以簡潔清爽的套裝為宜,還是可以很舒適也不失莊重。
對於臺中市政府對員工的通令,個人認為這只是一種最基本、最起碼的要求而已,若不是部分員工穿著實在「太超過」,實際上已經影響到市府的形象,否則怎會有如此的通知呢?請注意,這項命令一點也不嚴格,在作者個人的解讀看來,反而突顯兩種含意:一是市府忍無可忍的要求,二是顯出長期以來公務界對於「服裝禮儀」與「形象塑造」的漠視。請想一想,市府並沒有規定員工應該改穿「制服」或是如何穿著打扮,雖說是通令,但卻透露出一種「卑微」的請求,希望再怎麼自我發揮,只要不要穿「拖鞋」與「短褲」就好,其實就員工與外界來說,實在無須斤斤計較有時短裙比短褲還短的問題,重點在於一些穿著實在背離「公務員」形象太多,反差實在太大。如果就「服務」的觀點,以及「行銷」的觀念來看,就必須「換位思考」,想一想,身為一個公務員,外界有些什麼期許?應該建立起如何的「形象」才能獲得他人的「尊重」?至少,我認為,現代公務員的形象,要帶給外界與民眾一種「信賴」、「正直」、「誠懇」、「中肯」等等的形象,當然,不管是個人或團體形象的建立,每個機關單位各自有主張與核心價值,是有一些彈性所在,也可以統一塑造屬於自己特殊業務性質的特色(例如負責客家事務、原住民事務等單位),但是,至少不要因為一些「負面」、「反面」的外表而影響他人的評價,在實務上,對自己的工作是相當不利的。曾經有人問我如何對於「禮儀」下個簡單的定義,我說:就是一些他人希望你能做到、能夠表現的合宜舉止,卻不會明白跟你講的一些事情,而這些讓大眾都能一致採行遵守的行為慣例與準則,便是「禮儀」。而且,有一些明顯讓人不悅、不適的穿著與舉止,站在主管者的立場,能夠不加以規範嗎?如果在職場上的人士,只顧自己的舒適與自在,而不管他人異樣眼光,先不要談禮儀不禮儀的問題,這不是顯露出自私的心態嗎?
之前作者在 「從『拖鞋不入校園』談起~聊聊『國民禮儀教育』的一些課題」一文中
http://tw.myblog.yahoo.com/protocol-tw/article?mid=391&prev=414&next=389
對於學生的態度是比較「寬容」的,因為,我把「學校」當成一個學習的場所,所以建議採取的方式「鼓勵」、「激勵」、「提供學習環境與資源」(例如開課、社團與參訪等等),用「取締」的心態與方法往往達不到太大的效果,雖然個人也不同意學生穿拖學上課是恰當的行為,因為,個人從事國際禮儀工作的體驗與心得,「禮儀」是要真的從心中願意如此作,「禮儀」也不是藉由「法律」可以勉強而來的,對於學生的禮儀素養一定要從這個出發點做起。
好了,如果出了校園進入社會工作,就必須是一個完整獨立人格的成年人,不管是在公家機關或是公司行號工作,都必須具有一種團體責任感與團隊精神,除非你是在家工作的SOHO族,你所有執行的工作與言談,對外界而言,是代表你所在的工作機關,所以就形象而言,你的形象往往會被投射成為機關團體的整體形象,是相當有影響力的。當今許多有制度、有規模的企業,甚至聘請公關公司塑造形象與進行行銷企畫,甚至統一製作設計師所精心設計的形象服裝(就是「制服」!由公司收回員工的穿著決定權),也免得員工自我發揮,對公司形象產生負面影響。由此觀之,臺中市政府對於所屬員工還算寬容的哩!
◎ 令人激賞的新時代公務員形象塑造
誰說公務員的形象就是呆板、保守與守舊?當然公務人員的工作性質相較於商業界有著很大的不同,形象塑造不需要完全移植商業界的那一套來使用,因為反而會有一些干格不容之處,只要採取精神與大致的國際通例即可。去年移民署將移民官的制服換新設計:
(資料來源:民視報導)
移民官除了青春美麗、年輕帥氣之外,重點在於:新設計的制服表現出專業正式的感覺,帶給他人莊重有精神,又不失活力與神采,這正是公務單位藉由服裝重塑形象的最佳典範!
就作者長年的工作經驗來觀察,公務人員在服裝上大致具有一份涵養與份際,只是因為時代的變化,愈來愈多的年輕世代進入公務體系,在當今強調「個人色彩」的風潮,團體約制的力量往往被視為對個人「權益」、「自由」的干擾與約束。但是,假如個人在「禮儀」方面欠缺素養,在工作場域過度「自由」的結果,那便是「拖鞋」、「超短熱褲」與「股溝妹」公務員的出現,而自己往往也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妥,這便是「禮儀落差」產生在公務員身上的結果。長久以來,機關企業往往是「結果論」的信奉者,以前曾經在文章中提到,國內企業主與公部門單位主管,一貫的態度都是過於強調「部門專業」、「專案研究」等等的範圍,而對於具有「程序性」、「儀式性」與「過程性」的「禮儀」與「禮賓」事務,顯得漠不關心且毫無興趣,總覺得這些不是解決事情的「根本」,完完全全是「枝微末節」的事務,但現在愈來愈多的企業開始著重「形象管理」(企業形象也包括人員形象,人員形象塑造中「服裝禮儀」與「商務禮儀」訓練就是重塑工程之一),很顯然的,除了少數機關,許多公家單位似乎還沒意識到這一塊,一些員工也覺得無所謂,就連市政府要求不要穿「拖鞋」上班都還有反彈雜音!由此可見,公務機關「形象重塑」的路,還有一段相當遙遠的路要走。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