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花花卡大有學問~送花禮儀補充實例篇:該怎麼提字落款?
承蒙網友funny提問如下:
「延伸請教一下,如贈送花禮給機關學校或立法,上款要寫:單位+姓+職稱+名...後面是否需要加先生或女士呢,謝謝….」
簡單的問題,我就來藉著這機會好好的舉實例,並且來延伸說明講解一番~
不論送給任何機關團體,「花卡」上款「單位」與「姓氏」其實大多已經省略,直接稱「名」+「職銜」+「賀辭」即可,後方不再加「先生」或「女士」,蓋因稱呼「先生」或「女士」者,是因為不知其職銜而為之的「尊稱」,有了「職銜」就不需要稱呼先生或女士。
舉例說明:
【例】
健康國小教務主任張大同通過國小校長徵選,8月1日將正式就任平安國小校長,你要送花致賀,花卡該怎麼提上下落款?
第一:字是直寫還是橫寫?
一般而言,禮儀事務不離所謂「禮尚往來」原則(對等原則),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書面的通知,不論是「請柬」、「邀請函」、「訃文」等等文書,文字走向是「直式」,致贈禮花的「花卡」文字書寫也是「直式」,反之亦然(白事皆習用「直式」)。
(「直式」或「橫式」的考量,請參考:公務禮儀實務~格式體例的「禮尚往來」原則)
如果沒有對方文書可供參考,一般都習慣用「直式」較為嚴謹。
第二:怎麼提「上款」?
大同校長榮任誌慶
→ 這樣四平八穩,符合文書禮儀。
第三:要「題辭」嗎?
答案是:可要可不要。如果要的話,範例如下:
杏壇之光 (斗山望重、學子福音…)
在現今實務上,「題詞」必須適情而恰到好處,不過於矯情過譽,甚至用辭比喻不當,那可就貽笑大方了!在過去的時代裡對人在文書上頗多恭維,現今可就不太習慣於那一套「過度」的奉承(例如稱某學者為「學術泰斗」)。總而言之,若非必要,實務上中間「題辭」可免。
第三:「下款」怎麼落?
成功國小校長 梁睿呈 敬賀
→ 「單位」+「職銜」+「姓名」 , 按此格式就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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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如果對於「送花禮儀」要有基本的認識,請參考拙文:
餽贈禮儀-論「送花禮儀」:送對花,卡片更要寫對字、落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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