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禮儀中的騎士精神
上回在「禮儀不只是禮儀」一文中討論到禮儀的起源與演進,目前國際禮儀的濫觴與出發是從羅馬帝國開始,都是源於宮廷文化而隨著時代的演進與國際間頻繁的交流,逐漸形成一套國與國之間的外交程序與儀式,下至人與人之間表示誠懇、友好,以及表現個人與所屬團體的氣質與風範的作法,個人深究各種禮儀的規範(註1),可以發現其中蘊含著很濃厚的「騎士精神」(Chivalry)。
什麼是「騎士精神」?
這可以追溯到中古世紀(the medieval times),各王國騎士皆須秉持一種騎士道德(ideals of knightly virtues)、榮譽(honor)以及典雅式的愛情(courtly love)
,而Chivalry這個英文是來自於法文的"chevalerie"。說簡單一點,就是濟弱扶頃、勇敢正直、保護老幼且禮遇女士。因此,這種「騎士精神」就是形容溫文儒雅、有禮貌的態度,特別是對於女士的禮貌舉止。
所以,對於現代的社交禮儀(註2),不就處處表現了中古時代傳承至今的「騎士精神」?
例如:
※女士優先(lady first)。
※為女士開車門、拉椅子就座。
※在「行」的禮儀,女士先進入車中之後男士再進入,下車反之是為了先幫忙開車門。
※行於路上,靠車道的一邊給男士走,也是為了保護女士的安全。
※ 上下樓梯時,男士居於下方,都是基於「保護」的理由,萬一女士不慎跌倒,則可以擋住與立刻扶持。
※ 另外,男女伴(夫妻)間行進,常常是男士以左手臂給女伴右手挽著,也是基於此「騎士精神」,讓男士空出右手能隨時保護女士的原因(當然左撇子除外啦),這跟所謂「尊右原則」無涉,在行進間較為親密的男女伴男士走在右邊,是傳承一種「騎士精神」的表現,可別說他不尊重女性喔!
所以,在禮賓次序(座次)上的原則,除了尊卑、長幼等原則,還必須保護女性,並且禮讓女士尊於前,對於「提倡女權」的現代社會,這早就不是新鮮事,遠在中古世紀就有了這個觀念,不是嗎?
(註1)請注意此為「規範」而非「規定」,在層次上是屬於約定俗成的行為模式,而不是一種「法律規 章」,並沒有強制的約束力。在外交禮節上,根據「維也納公約」曾對於「外交禮儀」上有過規定,然而若有違反並未有國際約束之效力,此屬較為深入的專論,有機會再加以詳述。
(註2)現代社會中的「社交禮儀」與「商務禮儀」在原則與精神上有若干的不同,「社交禮儀」較強調「女士優先」的觀念,而在「商業禮儀」上因為有「職位」上的考量,實毋須過於拘泥於「女士優先」的觀念。例如,在公商務的訪賓接待,座次安排或是走路行進間,以及進出電梯的先後,應以職位高低為考量,若是職位高者當時堅持女士優先,適時接受好意而隨機應變亦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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